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,于2020年12月31日任命:
聂奇能同志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2020年12月31日